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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度“十佳消杀单位”和“十佳消杀员”

创建日期 2009-11-29 查看次数 199

 

 

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文件

 

 

深害防字〔200926

 


 关于评选2009年度“十佳消杀单位”和

“十佳消杀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除虫灭鼠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表彰先进,协会现决定评选2009年度“十佳消杀单位”和“十佳消杀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十佳消杀单位”条件

1、取得本协会会员资格3年以上。

2、领取《深圳市除虫灭鼠丙级证书》三年以上,办公条件和机械设备与工作相适应,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消杀单位从业人员不少于20名,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有害生物防治(初级)工不少于8名,消杀员持《深圳市除虫灭鼠上岗证》率达到100%

4、严格遵守省、市除虫灭鼠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严格。药物用量与工作相适应,合理用药,没有使用国家禁用药物,末发生安全事故。

5、现场防治工作达到按照爱卫办制定的《深圳市病媒生物防治现场工作规程》中规定和要求。

6、公司信誉良好,消杀质量保证到位。服务单位满意率达到90%以上,承包范围的灭蚊、灭蝇、灭鼠达到国家先进标准。市、区、街道办爱卫部门检查考核成绩良好,经考核合格率达85%以上。一年中除虫灭鼠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或行业中经查实的质量投诉不超过3宗。

7、严格遵守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行业管理条例和诚信自律公约条款。

(二)“十佳消杀员”条件:

1、持有《有害生物防治(初级)工资格证书》以上,或除虫灭鼠上岗证,从事消杀工作七年以上。

2、工作积极,技术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完成任务突出,成绩优异。

3、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执行除虫灭鼠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安排。

4、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评选办法

1、各除虫灭鼠企业单位于1215前备齐以上各项资料并填写“十佳消杀队”和“十佳消杀员”申请表,并公司签章后报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办公室。然后再经协会审核决定。

2、被评为“十佳消杀单位”和“十佳消杀员”者,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发文表彰和奖励。

三、有关要求

1、要加强领导。“十佳消杀单位”和“十佳消杀员”的评选活动,是一项重要工作。各专业防治单位领导应给予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评选工作。

2、要严格把关。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自荐工作。

3、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十佳消杀单位”和“十佳消杀员”的活动,目的是推动我市除虫灭鼠工作。要通过推荐评选,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力争通过评选活动,使各PCO队伍和人员的素质每年有明显进步,除虫灭鼠每年上一个新台阶。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备注:申请表格请见下载中心。

 

 

主题词:“十佳消杀单位”  “十佳消杀员”  评选   通知        

  送: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名誉会长李海东

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             20091118印发

                                    (共印发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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